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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

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

    为全面提高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(以下简称基金会)应对各种重大突发事件风险的能力,确保在发生各类突发事件后,科学有序、高效迅捷地组织开展工作,最大限度地维护基金会利益,特制定本预案:

    一、预案适用范围

    (一)发生重大自然灾害;

    (二)发生危及基金会的重大公共事件;

    (三)其他涉及基金会的重大事件。

    二、成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

    (一)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

    基金会成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,由秘书长任组长,副秘书长为副组长,办公室、项目联络部、财务部、宣传部为组成成员。

    (二)工作职责

    1.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,发现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将事件情况上报秘书长或副秘书长,如秘书长或副秘书长联系不上可直接上报主管会领导;

    2.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,根据当时情况,紧急处理应急工作中发生的各种问题。

    3.在应急处置过程中,各主管人员及与上级主管部门间要保持密切联系,N定时通报事件进展情况;

    4.根据事态发展及时研究上报相关情况,防止事态扩大漫延。

    5.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。

    三、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启动

    1.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建立全天候值班制度

    2.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,发现人员应第一时间上报应急处理领导小组;

    3.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人员及时弄清事件详细情况,掌握第一手资料,通知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负责人,同时拿出处理意见上报主管领导,启动本应急事件处理预案。

    本预案自理事会审核通过之日起实施。